2018山西朔州市平鲁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4人)(4)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点计算)。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面试过程公开透明,当场评分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当日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面试地点公布。
面试公告在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平鲁区广播电视台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计算)。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鲁广播电视台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体检须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结论,确保体检结果客观公正。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因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如实填写《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对于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平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鲁广播电视台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