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招聘公告
导读: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招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星期二)至9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止,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队伍,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文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事业心、责任心强烈。
3. 综合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相关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 因岗位工作实际情况,优先男性,要求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日后出生)。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岗位工作经验或在大型刊物、主流媒体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考虑。
2.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 专业要求,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聘用9个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星期二)至9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止。
2. 报名方式和要求。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并提供近期个人免冠彩照,统一发送到黎托街道办事处办公邮箱ltjddzb@126.com。街道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审查
黎托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好提交资料的原件)。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方式。根据要求写作;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
(3)笔试要求。招聘人数与报考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开考。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 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 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将在雨花区黎托街道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考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弃权时,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通过雨花区黎托街道网站,公示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时间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街道雇员管理办法,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作人员80%的标准。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能力表现、岗位适应、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参照街道雇员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由街道党政会议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 联系人:周李琦;咨询电话:0731-85958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