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伊犁州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5人)(2)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面试、考察、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与面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面谈方式,结合考察一并进行。考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不作为考察对象的排名。
(三)面谈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考察人选。
(四)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报考者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放弃职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五)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州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 9月10日在伊犁党建网站(www.yldj.gov.cn)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10:00—9月17日19:30。采取报考者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打印《2018年州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需携带报名表、6张照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底色为蓝底渐变),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伊犁州检察院公开遴选报名点(地点:州检察院三楼政治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