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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农学院第二批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8-09-21 09:47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北京农学院第二批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属一所特色鲜明、多科融合的都市型高等农业院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 附件:《北京农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应聘者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 hr.bua.edu.cn/zhaopin.jsp),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申报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

  (二)应聘资格审查和纸质材料报送

  1、学校人事处会同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方向、研究水平、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应聘者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提交纸质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制简历一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身份证、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4)应届生须提供《2018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三)考试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与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为主,通过试讲、提问、答辩,考察应聘者的综合水平。试讲、面试考察成绩各占50%,合格为60分及以上。

  2.应聘管理岗位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

  管理岗位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占50%比重。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3、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由设岗单位提出拟聘推荐人选,人事处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票决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合格,在学校外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 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 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邮编:102206

  (三)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10-80799383 邮箱:rsc@bua.edu.cn

  附件:《北京农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http://www.bjrbj.gov.cn/xxgk/gsgg/201809/t20180919_75831.html)

  北京农学院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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