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漳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2)
三、招聘范围
漳浦县户籍人员、漳浦籍生源。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具有公安工作所需专业技能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对身高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的身高为准;
5.勤务辅警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条件、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7.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公安工作亟需的专业技能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非全日制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报名期间,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