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宁德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十期)(45人)(2)
2、报名地点:
福安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富春大道福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六层602室),办公室电话: 0593-8980357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到福安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fa110.gov.cn进入公众服务网后,点击“信息公开”栏目中的“公示公告”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福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①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具体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福安市公安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以《法律基本概念》、 《人民警察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为主要测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和面试入围人数1: 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四) 面试、体能测试
对入围面试人员,由福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体能测试。面试题目届时拟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打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政审
应聘人员的最终总成绩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个人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50%折算、体能测试成绩按20%折算。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 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心理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政审。如遇有体检、心理测试、政审不合格情形人员,由总成绩后1名人员递补。
(六)试用、聘用
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经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及其他勤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