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9人)(4)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67—2386623
附件:
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