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青海果洛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14人)(3)
八、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10月1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0月6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四)临聘人员
卫生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五)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七)报考卫生系统医生(护理)岗位,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八)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