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市垫江县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80人)(4)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采用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协议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拟聘协议人选。
五、签订协议
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时间截止考核当天晚上24:00。超过当天晚上24:00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拟签订协议的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拟聘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整个考核招聘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及体检
(一)资格复审
签订拟聘协议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所有资料交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个人档案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邮寄到垫江县卫生计生委档案室,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个人档案请于2019年7月20日前邮寄到垫江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