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0人)(2)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开除(党籍、学籍)处分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9.有其他情形不适宜聘用到凤冈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凤冈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填写完整的《凤冈县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2份(附件1),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1张及电子档(相片文件按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代为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报名行为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所提交资料出现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如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计算机速录测试
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