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第二次)(51人)(3)
(5)未限制在编人员报考的岗位,在编人员可以报考,但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在测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6)报名过程中,有关报考资格严格以公告为准,若遇到报名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县市人社局或者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应联系人。
(7)考生报名注册时自行设定查询密码。此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报名表等事项的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忘记密码时,请通过预留问题或验证手机找回。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0月15日8:30至10月19日18:30)。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自行关注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可按所报考岗位电话咨询州直招聘单位或县市人社局(联系电话附后)。
3、打印报名表(时间:2018年10月15日8:30至10月31日18:30)。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及时打印报名表备用。
(二)组织测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测试(考核)方案,并通过公告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测试(考核)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网站,或者直接与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联系。
(三)体检。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岗位,可按有效测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四)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五)聘用资格备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人社部门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各岗位所设年龄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放宽年龄的岗位放宽到45周岁。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