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教师71名公告(2)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黑龙江科技大学信息楼6004会议室。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4)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5)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我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或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下方“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博士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宋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3
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