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巴中市平昌县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17人)(4)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8年11月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加分材料递交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予以公告。
6.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只要形成差额可以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没有形成差额的岗位将进行减(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等情况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面向户籍地为平昌县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资料;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鲜章);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提供成绩单和合格文件;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人员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1份;
⑤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