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会东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招聘公告(58人)(5)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人社部门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hd.gov.cn/]和“会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面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均需加测尿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卫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