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黄冈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20人)(5)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用50元。
3、面试组织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教育系统和卫计系统招聘的面试工作分别由英山县教育局和英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其它事业单位招聘的面试工作由英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面试方案并公告。
六、成绩权重
1、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①、报考卫计系统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
②、报考教育系统及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40%+面试成绩×60%。
③、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一场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地点为英山县人民医院。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