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渭南市镇卫生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29人)(4)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岗位要求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在不超过招聘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