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保山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30人)(4)
3.面试实施
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4.面试时间
由各县(市、区)确定,但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
5.面试地点
各县(市、区)确定
(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在面试中加试一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卫生计生、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