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6人)(2)
三、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崂山政务(http://www. laoshan.gov.cn )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1.交通辅警:崂山区北宅街道沟崖社区崂山交通警察大队传达室,联系电话:55580312。
2.其他辅警:崂山区海尔路19号北村小区大门西侧北村物业大楼204房间,联系电话:55580831、55580207。
(四)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
(五)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应聘者,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测时间及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笔试(仅限文职辅警职位)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进行,具体要求在体能测评现场告知。
(二)考试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业务相关知识。
(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进行。文职辅警招聘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程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