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市公安局招聘辅警简章(516人)(3)
四、面试
1、面试名额:应聘文职辅警的人员通过笔试,应聘勤务辅警的人员通过体能测评,应聘特殊岗位人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2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警辅处。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局政治部警辅处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