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37人)(3)
(七)体检
1、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政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
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工资+五险一金。
六、工作地点
1、西安市公安局局机关:西安市公安局所属各处室、支队;
2、西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长安区滦镇沣峪口村,上下班有班车。
七、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局机关各岗位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