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20人)(2)
(二)书记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
3.男女不限,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1991年12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拼音或五笔等输入法,速录技能应达到听打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有速录资格证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自行解决居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
法官助理、书记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自己的姓名命+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法官助理)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fyzgb@qq.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报名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简介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员(书记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
(2)身份证;
(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计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