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240人)(3)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2月23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2月23日18: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各拟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需取消该岗位或按规定的比例核减岗位。对于专业较偏、要求层次较高、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8年12月2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科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18年12月25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3日8:00至1月5日24:00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采取百分制形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卫生职业道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等。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