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海西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务人员公告(93名)(4)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海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12月1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加分条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33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省内六州(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蒙汉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考核前须进行民族语言口语能力和病历、处方等书写测试,测试工作由海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时间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
2.基层服务时间认定:“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17日。
3.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7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2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