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咸宁市招聘市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公告(100人)(2)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核发准考证、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岗前培训与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老办公楼303室(咸宁温泉淦河大道18号)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咸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市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登记照5张;
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⑤其它相关材料,如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考生初审结果,报考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核发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咸宁市公安局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监察法》、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保密纪律规定、基本法律和经济社会知识等,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5人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报考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 2个项目。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