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高唐县公安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20人)(2)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2.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12月29日16:00。
报名地点:高唐县劳动大厦719室。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初审只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同意后将调整到其他岗位,并向社会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素质测评的人选,并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考核,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