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通辽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524人)(4)
四、笔试: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与医学基础知识科目的权重为5:5。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宣传、财务类、会计类、心理咨询及治疗、人事、党办、党办文秘、计算机类、卫生计生信息化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权重为5:5,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须使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须使用汉文试卷,用汉文作答。
(三)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二)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由各旗县市区及市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的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报名中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