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简章(167人)(4)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非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
1.需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体能测试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