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21人公告
九、体检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一、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590751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
(1)地方海事处0512-57555389
(2)运输管理处0512-57559804
(3)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512-5750791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