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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盐城市考试录用516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1-21 16:05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江苏盐城市考试录用516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相信这是很多江苏盐城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公告内容,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江苏盐城市考试录用516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19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516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报考除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残疾人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之外全市其他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82)的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3.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的考录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96)的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原大学生村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考录对象为: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在乡村治理、脱贫攻坚、带民致富、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较强、群众公认,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累计满两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具有本县(市、区)户籍。

  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红色盐阜网(http:// 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所属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92.177.237:8001/)。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专业名称填写必须与其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可自主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3月25日-2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电话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缴费以及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见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统一在市区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淮安、泰州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盐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红色盐阜网(http:// www.hsyf.gov.cn)、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公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其参加测评人数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研究确定。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

  盐城市2019年考录公务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一)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0515-89560810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0515-86220257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0515-89290613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10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0515-84108522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0515-86889762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0515-83818538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0515-88426196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 0515-66691013

  (二)县(市、区)行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9561719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622236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2320836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7386412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919606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6878589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2030665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8426131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66691261

  (三)市直单位咨询电话

  盐城市纪委监委 0515-86661718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0515-69665761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0515-88211456

  盐城市妇联0515-86662225

  盐城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0515-87019604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0515- 88336054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公管理)0515-88382860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监狱 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 0515-83452098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206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0515-86661829

  考务技术咨询: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0515-88195106,传真:0515-88198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 共 盐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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