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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2019-02-11 14:55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现已发布,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方便大家查看,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分享给大家,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请考生从法院北门凭身份证进入,根据指示牌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三、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除上述材料外,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代码:512519201、512519202)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学生证时除本人信息页外,还要复印注册页)。

  2.对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获奖励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5.除上述材料外,报考选调生职位,即法官助理(职位代码:512519202)的考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以及《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下载)等可证明符合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按照通知中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将各类资格复审材料按照通知中的顺序整理排序。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如考生本人因事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考生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上述相关材料。

  五、联系电话

  010-62697040

  010-6269737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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