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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9-02-13 11:20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现已发布,为做好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我院将按照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回复短信。

  二、复审时间

  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5日,每天上午8:45-11:30,下午1:30-5:00。

  三、复审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四、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5、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除上述1—4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京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上述奖励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4)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5)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报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五、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六、联系电话

  010-89689056

  010-89689269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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