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20人)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潍坊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另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9人(含)以下的职位为1:3;10人(含)以上的职位为1:2。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特种车辆驾驶员、DNA检验鉴定、理化检验职位的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是采取一定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本专业职位的熟悉程度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能测评和体检人选。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应聘特警辅助职位的人员,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中,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招聘计划的1.2倍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聘职位实行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