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烟台海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海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专业特长的相关证书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9年3月6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6.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中国海阳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2分,为部队退役军人的加3分,退役军人曾立三等功的加3分,曾立二等功的加5分,具有B1以上驾驶资格人员加3分,以上各项累积加分不超过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具体事宜在中国海阳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在中国海阳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