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聊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1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19年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打印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4)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除采取特殊招聘方式的岗位外,招聘计划数1-5人的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3(含)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6人以上的(含)岗位须达到计划招聘数与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为1:2(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报名情况调整计划招聘数。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2、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聊城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有关体能测评的相关通知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予以公布。
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选。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4、考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 9:00-11:00
请在2019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期间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打印笔试准考证。
有关笔试的相关通知将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聊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cks.com.cn)予以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本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人员可于2019年3月29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