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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招聘民情巡察员35名公告

2019-03-15 15:39  |  兰山区政府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招聘民情巡察员35名公告现已发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招聘民情巡察员35名公告分享给大家,感兴趣的小伙伴请于3月18日至3月20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一楼大厅。

  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落实,搞好社会治理工作,强化镇街(开发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兰山区的社会治理水平,临沂市兰山区“12345” 热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民情巡察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笔试、面试、体检、业务培训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镇街道民情巡察工作。

  二、招聘人数

  民情巡察员35名。

  三、招聘人员工作任务

  负责对各镇街(开发区)的生态环保、建设、城管、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秸秆禁烧、信访、综治、金融、宗教、教育、宣传、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监督;监督各镇街(开发区)网格员的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建设、生态、文秘、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非特体,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撰写材料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0日

  报名地点: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539-8195576)

  2、应聘者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文件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7)《兰山区民情巡察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8)诚信承诺书。

  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好后现场报名时提交,需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

  3、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4、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5、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

  6、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

  7、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薪2600元,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临沂市兰山区“12345” 热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兰山区民情巡察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兰山区民情巡察员诚信承诺书

  临沂市兰山区“12345” 热线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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