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教师55名公告(2)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及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及其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核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页公布。
3.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定于4月10日-4月12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教授、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等文件,特别优秀者可面议。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陈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监察处)
附件下载: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xls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