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省玉林市招聘中小学教师922名公告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缴费成功至5月11日。
四、考试
2019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地点
玉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考生可于2019年5月下旬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玉林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考生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代课人员招聘教师除外),并于6月上旬公布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考生只有达到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4.照顾加分
照顾加分的条件:
①按桂人发〔1999〕83号文件或桂办发〔2008〕35号文件的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本市各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至今年7月31日止),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至今年7月31日止)凭自治区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④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的随军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缴费成功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从网上打印的《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为简化少数民族考生递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只需在送审加分材料期间将《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扫描(拍照)件寄送(传真、电子邮件)到审核单位进行预审核即可,可不到现场递交加分审核材料(待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考生送审加分材料时间: 2019年5月10日—5月16日上班时间。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
玉林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会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实施,县(市、区)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后,玉林市教育局统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2019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取消开考的岗位及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材料等有关要求。
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6月中旬
3.开展面试资格审核
报考玉林市直学校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县(市、区)学校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入围人选需在面试资格审核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面试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未经面试资格审核或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考生。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拍照(扫描)相应的材料通过网络传送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送审加分材料阶段仅按规定进行过少数民族加分材料预审的考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人选,但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批次,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交书面说明。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拟定2019年6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