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法新规全收纳(三)—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1.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2. 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的行业。
3. 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4. 国务院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5.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
6.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7. 各级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以及其他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负责向同级经济普查机构提供其审批或者登记的单位资料,并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工作。
8.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做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9.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和标准进行数据处理,并上报经济普查数据。
10.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11.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12. 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3. 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14. 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记忆口诀】
1.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口诀1:经济五年查一次,标准时点年底止。
2.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口诀2:小微个体抽样查,其它情况全面查。
【预测演练】
1.下列关于经济普查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
B. 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行业
C.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D. 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答案】B
2.下列不属于经济普查对象(个体经营户除外)受处分的行为的是:
A.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
B.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
C.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D.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答案】D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3.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国务院审批。
4. 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5. 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6.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7.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8. 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9.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10.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备案、信息报送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完成。
11.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行政区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2.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行政区划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忆口诀】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4.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国务院审批。
7.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口诀:省级设撤更,全国人大批;市县设撤更,国务院审批;乡镇设撤更,省政府审批。
【预测演练】
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省的设立需要国务院审批
B.市的撤销需要国务院审批
C.乡镇更名由省政府审批
D.直辖市的撤销由全国人大审批
【答案】A
2.关于《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B.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及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备案、信息报送的,由同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完成
C.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行政区划的,由上一级人大责令改正;
D.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属于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1. 消防救援人员佩带的消防救援衔标志必须与所授予的消防救援衔相符。
2. 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衔标志由金黄色橄榄枝环绕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五角星、雄鹰翅膀、消防斧和消防水带构成。
3. 指挥长、指挥员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六角星花组成。
4. 高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中的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由金黄色横杠和金黄色徽标组成,徽标由交叉斧头、水枪、紧握手腕和雄鹰翅膀构成。
5. 预备消防士衔标志为金黄色横杠。
6. 消防救援衔标志佩带在肩章和领章上,肩章分为硬肩章、软肩章和套式肩章,硬肩章、软肩章为剑形,套式肩章、领章为四边形;肩章、领章版面为深火焰蓝色。消防救援人员着春秋常服、冬常服和常服大衣时,佩带硬肩章;着夏常服、棉大衣和作训大衣时,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佩带软肩章,消防员佩带套式肩章;着作训服时,佩带领章。
7. 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徽标,副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多半周徽标,助理总监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小半周徽标。
8. 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二道粗横杠,高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一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二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三级指挥长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
9. 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一道粗横杠,一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四枚六角星花,二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三枚六角星花,三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二枚六角星花,四级指挥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六角星花。
10. 高级消防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一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粗一细四道横杠,二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三道粗横杠,三级消防长衔标志缀钉二粗一细三道横杠。
11. 中级消防员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一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二道粗横杠,二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粗一细二道横杠。
12. 初级消防员衔标志中,三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粗横杠,四级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枚徽标和一道细横杠,预备消防士衔标志缀钉一道加粗横杠。
13. 消防救援人员晋升或者降低消防救援衔时,由批准机关更换其消防救援衔标志;取消消防救援衔的,由批准机关收回其消防救援衔标志。
14. 消防救援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标志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和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仿造、伪造、变造和买卖、使用消防救援衔标志,也不得使用与消防救援衔标志相类似的标志。
【记忆口诀】
消防衔:
口诀:总监圈圈无星杠,指挥五星带横杠,消防员徽标横杠,预备只有一横杠。
【预测演练】
1.某消防人员的消防救援衔如下图所示,他所代表的含义是:
A.总监
B.一级指挥长
C.一级消防长
D.一级消防士
【答案】A
2.下列消防救援衔按照级别排序从高到低的是:
① | ② |
③ | ④ |
B.②③①④
C.①③②④
D.①④②③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