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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淄博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7名公告

2019-04-03 18:27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5日17:00止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自荐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4)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6)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8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7)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学段的成绩单。

  岗位对上一学段院校、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交上一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8)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或往两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报到证(国内应届生和国(境)外毕业生除外)。

  无法提交报到证正本的考生,可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就业通知书),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全日制毕业生因毕业时直接考取本校高一层次学历而不发放本学历层次报到证的,可提供高一层次学历报到证。

  (10)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对有规培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证明材料或无需进行规培的证明材料。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018年新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暂提交已通过考试的成绩单。但最晚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1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9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13)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①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保缴费证明;

  ②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录用手续之一;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手续。

  3、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需电话进行报名成功确认(确认电话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zibo.gov.cn)、淄博卫生人才网(www.zbwsrc.cn)进行公告。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原件。其中对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复审时间可放宽至2019年7月31日之前。考生本人须于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淄博卫生人才网公告),复审合格发放考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复审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其中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视情况于面试前对应聘该岗位人员增设专业测试环节。相关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附件5)在考试开始之前7天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以考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试成绩将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淄博卫生人才网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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