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347人公告
导读:2019年青海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34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4月21日18时,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医护人员347名(其中:中小学教师290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4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医护人员12名),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全省。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其中面向全省招聘中,根据我省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全部采取考试聘用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市、县(区)教育局,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招聘计划表规定的岗位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
2.报考中小学教师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3.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上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 时至4月21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4月15日9 时至4月23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4月15日9 时至4月24日12时;缴费时间:4月15日9 时至4月24日24时。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DR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若考生不同意调剂或不按时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4月25日9时至16时。
五、加分条件和加分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8〕64号),从今年起,特岗教师招聘实行“当年考录、当年纳编”,并统一纳入到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因此,“顶岗支教”实习毕业生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加分审核登记
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通过后,务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7日-5月8日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3.临聘教师身份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表,经核查确定不属于加分范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若在加分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或有举报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