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12人)
2019年株洲市石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8]16号)的文件要求,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就建设株洲市石峰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石峰区民政局及所辖5个街道。
二、招聘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肢体健全,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吃苦耐劳,热爱社会工作及公益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和分工。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①有株洲市户籍,街道、社区就近从业人员优先。
②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者优先。
③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或社会工作师(中级)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4月24日(8:30—17:30,周六周日可电话预约报名)。
2、报名地点:株洲市石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石峰区果园路清水塘街道办事处西侧)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简历以及携带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我机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填写《报名表》。
四、招聘办法
本中心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的相关内容、民政类相关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石峰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会议室(乘坐1、20、45、55路车在清石广场站下车后步行可到达)。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报告合格者,进行录用,体检报告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体检报告是否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涉毒、涉赌、涉黑、涉恶等受到过行政处罚的;④涉嫌参与邪教组织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七、录聘
1、录取结果公示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录取人员。
2、录取后,人员上岗前参加培训后再正式上岗。
3、本次招聘由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录用人员将与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务合同。一经录用,将由中心派遣到石峰区各街道社工站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试用期1—3个月。
八、待遇
录聘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2600—3200元(含五险一金、绩效奖)
福利待遇
(1)购买社保公积金;
(2)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3)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享受专业督导服务,提升个人能力;
(4)绩效奖励:经服务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可获得绩效奖励;
九、其他事项
本次所有费用自理。(交通费、体检费)
联系人:钟主任 13873399549 462803118@qq.com
罗社工 18597842736 1326568527@qq.com
(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一家2017年成立的专业社工机构,服务范围涉及: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志愿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区建设等多个领域。2018年被评选为株洲市优秀社会组织,“残疾人工疗站”荣获株洲市优秀项目奖。)
株洲市石峰区福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