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大学(青岛)教师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17人)
2019年山东大学(青岛)教师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17人)
山东大学(青岛)地处青岛市蓝色硅谷核心区,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现有8个学院和12个科研机构,6个学科列入学校“学科高峰计划”,有2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校区现有教职工约1100人,其中两院院士4人、千人计划国家特聘教授1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
作为学校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校区坚持“高端性、集群性、交叉性”,瞄准山东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引擎的战略定位,延揽汇集高端人才,支撑山东大学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将校区建设成为引领学术前沿的创新型校区、全面开放办学的国际化校区和深化综合改革的示范性校区。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齐聚青岛,共谋发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山东大学(青岛)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条件要求》。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及以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五)身体健康。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正常毕业;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组织
校区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校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次招聘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4日
报名网址:山东大学招聘系统
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实名注册、成功登录后,按照《山东大学(青岛)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填报应聘信息、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单位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
2.学校复核
学校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计算机和英语水平测试等。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可根据需要组织岗位技能测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超过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5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可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招聘单位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拟聘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予以聘用。被录用人员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岗位预聘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二)预聘期三年,期满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预聘期内和纳入学校常规体系后首聘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岗位。预聘期内不得自费出国(三个月以上)及进行学历学位在职学习和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网站首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四)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聘用。
联系电话:0532-58630686
电子邮箱:qdrs@sdu.edu.cn
附件【2019年山东大学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docx】
附件【山东大学(青岛)2019年教师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条件要求.xls】
山东大学(青岛)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