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赤峰喀喇沁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名)
(八)体检
体检按照自治区考录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旗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九)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被聘用的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5、自第一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
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经研究后适时进行调整),按自治区公安厅辅警管理办法实行层级管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用工形式: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时限:初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具体签约期限另行确定)。
五、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喀喇沁旗公安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