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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四川文理学院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26 17:18  |  四川教育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减及退费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于2019年5月17日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9年6月5日17:30前将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3018室,邮箱scwlrsc@126.com)。四川文理学院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5月23日至5月24日17︰00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文理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管理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共一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知识,以及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5月25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5月27日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5月28日11︰30前电话联系(0818-2790069、279007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5月28日17:00前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5月2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3018室,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文理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文理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文理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5月29日17:00前由四川文理学院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于2019年5月31日8:00-12:00、14:30-17:30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文理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文理学院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④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失业证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专任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职业责任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2)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管理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文理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文理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文理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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