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雷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启事(36名)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1.雷山县公安局01岗位招聘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13名;
2.雷山县公安局02岗位招聘应急处突人员(巡防队员)10名;
3.雷山县公安局03岗位招聘警务辅助、治安巡防人员13人。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雷山县公安局01岗位招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退伍军人;
2.雷山县公安局02岗位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雷山县公安局03岗位招聘截止2019年3月31日之前与雷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工龄未满两年目前仍在岗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五官端正,无影响面容的伤疤,无纹身,裸眼视力4.9以上,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遗传史。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性别、年龄及身高要求:
(1)01职位限男性,招聘退伍军人,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9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31日及后出生),身高165cm及以上;
02职位限男性,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9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31日及后出生),身高168cm及以上;
03职位不限性别,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9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31日及后出生),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截止2019年3月31日之前与雷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工龄未满两年目前仍在岗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和政审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招聘,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雷山县公安局
3.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交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交50元公安尿检材料成本费。
五、聘用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按相关规定分配财政划拨及个人承担金额)。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780元/月,合计3780元/月(“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统一由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办公经费(含服装费、伙食补助)以每年3000元/人进行划拨。
3.聘用人员在雷山县公安局的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期间实行一年一聘制,最低服务期限届满后实行二年一聘制。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15186947485 吴主任
雷山县公安局2019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