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天水秦安县公安局招聘反恐防暴特警大队辅警人员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增强我县应急处突和社会救援力量,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反恐防暴力量建设的明确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建秦安县公安局反恐防暴特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防暴特警大队辅警3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心公安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公安机关统一指挥调配。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四)具有甘肃省秦安县户籍,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复原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明显残疾,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秦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官方新浪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8:30至2019年5月10日18:00。
2、报名地点:秦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
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折返跑和俯卧撑,体能测试标准分为达标和不达标,通过体能测试三项达标者进入面试阶段,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用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八)政审
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准确把握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情况。
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通过加试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县公安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根据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18)15号)精神,正式聘用为辅警人员,人社部门不再核签。如不能胜任辅警相关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938-4994026 0938-6521140
秦安县公安局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