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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宿迁市选聘作风监督员30名公告

2019-05-08 11:40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为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拟向社会选聘30名作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作风正派,敢讲真话,无违纪违法记录;

  3.人际沟通能力和分析归纳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

  4.常年在宿迁市区居住、工作或经商,有较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乐于奉献,身体健康,不计报酬。

  二、工作职责

  作风监督员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聘任期三年。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搜集人民群众关于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2.投诉、反映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影响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

  3.参与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4.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参与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督查、暗访等工作;

  5.办理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者填写附件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sqzfjs@163.com。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将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拟聘用人员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联系电话:0527-84368418。

  附件下载:宿迁市作风监督员申请表.docx

  中共宿迁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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