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简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本人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止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7∶00前。
3.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5.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
笔试类别及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9∶00 — 11∶0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次招聘《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准考证》地点及时间: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党校(地址:七星关区学院路483号)领取,《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和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上发布。
六、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本次考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和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上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和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网址:http://www.qxggs.gov.cn/)上发布。
(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