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法院系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简章(2988人)
(三)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9:00时至5月14日18:00时结束,5月13日17:00时后至5月14日18:00时期间不能新增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中院负责审核报考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考生。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重新修改提交信息的,从修改后提交时算起)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特别提醒: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其他报考信息。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及时网上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特别提醒: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24:00时,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打印准考证。交费成功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言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蒙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
3.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 日上午9:00至11:30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
5.请笔试合格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了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五)资格复审
1.各中院负责报考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
2.考生须持加盖所在院公章并经本院院长、检察长签字同意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其他印证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登记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一律不予通过。审核无误的,收取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印证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留存备查。并在考生《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两份)上加盖政工部门印章并审查人员签字,1份留存,1份返给考生计算机速录测试及面试时使用。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计算机速录测试及面试资格。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计算机速录测试及面试资格。
(六)计算机速录测试
1.各中院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的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测试工作。主要测试考生听打速录能力。
2.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各中院另行通知。特别提醒: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凭盖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速录测试。
3.测试方式及标准: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考生用简体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测试时间为5分钟。全区法院统一设置合格标准,听打速录每分钟60字及以上,准确率不低于60%为合格档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放弃计算机速录测试的考生取消过渡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由各中院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考生均应使用汉语作答。
2.计算机速录测试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放弃面试的考生取消过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