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春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名)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测试内容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4.4秒;8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55。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5.4秒;600米跑不多于4分30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20。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公安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为5年),工资2200元/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伊春市纪委监委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